文/孩好書屋 江珮瑾、賴威任
當隔壁座的小孩在尖叫 我們都是從外地移籍到花蓮的人,某次帶著壯壯北返新店娘家、搭乘電聯車時,儘管已刻意選擇早上乘車人數較少、可讓腳踏車進入的車廂、能放娃娃車、有博愛座的位置,但當壯壯不耐久坐,開始爬上爬下到處探索,發出尖叫或興奮地笑聲,怎麼安撫、轉移注意力都無效後,有位正在睡覺的乘客直接走過來制止、責怪、請我們換車廂,當時我們快抵達目的地,表示請對方體諒會盡力安撫孩子、換車廂也會影響到該車廂而堅持不換車廂,後來那位乘客看我們沒有換車廂的打算,便自己換到別的車廂,雙方都留下不愉快的乘車感受。 相信我們的經驗不是個案,而是許多親子搭乘火車等大眾運輸工具的共通經驗,擔心對別人造成困擾、怕孩子自尊受損的焦慮、不被理解的委屈,種種複雜的情緒總是讓許多家長尚未出門就備感壓力。 兒童為何需要出入公共空間? 有些人或許會說既然帶孩子出門這麼累,不如在家裡玩就好,但是身為兒童主要照顧者,基本上不可能只待在家裡,總是得出門買菜、倒垃圾,出於安全考量,不少嬰幼兒照顧者去哪都得帶著孩子。況且,如果我們不讓孩子有機會出門,又怎麼能期望兒童在公共空間懂得如何與不同的人互動,學習與人溝通、適應社會生活等能力?為了增加孩子的感覺刺激與統合,照顧者也需要盡力帶孩子接觸不同的自然、社會環境,讓兒童勇於探索與冒險,增加認知發展、培養問題解決等能力。更不用說在自學概念與機制尚未普及的台灣,學齡兒童勢必得離開家庭,進入學校等教育機構學習成長。 公共空間是屬於誰的空間? 世界人權宣言、兒童權利公約明訂:「兒童因身心尚未成熟,因此其出生前與出生後均需獲得特別之保護與照顧,包括適當之法律保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條也詳列:「兒童及孕婦應優先獲得照顧。交通及醫療等公、民營事業應提供兒童及孕婦優先照顧措施。」。 那麼,為什麼家長們一出門、進入大眾運輸空間、社會空間,就得承受擔心孩子對他人造成干擾的莫大心理壓力? 我們或許可以先討論的是:「兒童在台灣社會的空間使用、規劃思考裡,有被視為一個『人』嗎?」很可惜的是,在台灣公共空間規劃設計服務的對象,大多數還是成人,而且還是「健康的」成人, 實際上,當孩子尚未發展出生活自理能力時,某種程度上跟身心障礙者是差不多的,都至少需要有一個能夠讓娃娃車、輪椅順暢通行,讓照顧者能夠放心停留的空間。 什麼樣的空間才算兒童友善? 當然,兒童對公共空間的需求還是與身心障礙者的不同。 當我們談友善兒童的空間時,同時要談的是友善親子的部分,因為友善照顧者與友善兒童一樣重要。兒童友善的空間基本要件不僅在於有足夠的無障礙空間,能讓嬰幼兒家長推動或停放嬰兒車、兒童學步車。同時需要能讓嬰幼兒家長安心換兒童尿布、哺乳、上廁所的空間。無論室內或戶外,都要有能讓兒童爬行、步行、遊戲、探索與冒險、閱讀、學習、飲食的地方。 台灣社會(或許是全世界都如此)有個很特別的現象,就是「所有的人都會管你/妳怎麼帶/教小孩。」,彷彿照顧孩子是家長的責任、全民都可以監督家長是否盡責,而每個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標準看待家長的教養方式是否恰當,倘若這樣的現象或觀念沒有改變,就算身處一個空間規劃符合兒童需求的地方,相信也同樣會讓家長們備感壓力,想帶孩子迅速離開。 兒童友善空間包括那些?花蓮的這些空間友善兒童了嗎? 從食、衣、住、行、育、樂六大民生需求出發,我們分別提出需要的兒童友善空間有哪些,花蓮仍有待改善與加強的地方。 食、衣的部份我們或許無法提供太多的建議,畢竟多數規模不大的餐廳、賣場(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一萬平方公尺以下)都是私人經營,空間規劃取決於經營管理者的目標客群,不受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2條規定,我們只能呼籲業者增加無障礙空間、友善親子區域、重視食材來源安全性、烹調方式重視營養均衡等,每個人的主觀意識不同,未來若花蓮縣政府能推出符合法規內容的親子友善商家、非營利組織、公立空間地圖,相信會鼓勵商家提升友善親子意識、改善空間規劃及餐點內容,有助於增加親子社會接觸、在地消費。 住、行、育、樂這四大面向則是能透過公部門的力量大幅度調整與改變的。 希望「行」的部分能優先改善,畢竟出不了門,也很難抵達、享受其他空間的資源,相對的也會加重照顧者責任與壓力、阻礙孩子的社會能力發展機會。花蓮大眾運輸系統與其他縣市比較起來是嚴重不足的,尤其是低底盤公車的數量少、班次少、路線考量觀光大於民生,增加親子交通困難度,加重照顧者責任,使其更加無法取得相關社會資源。有觀察到花蓮市區街道近年騎樓多改善成無障礙坡道這點值得肯定,但是比例還是太低且多半集中在市中心,以位在美崙的我們家為例,想要推車至美崙市場買菜,孩子推車幾乎沒有人行道可使用,即使有人行道,上下人行道的檻真的很高,將推車抬上抬下實在麻煩。孩子推車已是如此困難,更難想像身障朋友的輪椅根本無法使用這些人行道來移動,經常被迫與車爭道。 擴大「住」的面向來看,指的是整個都市、社區空間、住宅設計上是否考量親子需求,不過光是少數地區無障礙通道改善是不夠的,仍需加強取締商家、攤販、車輛占用騎樓、車輛違規停車、變電箱阻斷人行專用道等問題,相當期待花蓮縣其他鄉鎮都市規劃、街道設計都有整體的無障礙空間規劃設計,再者,花蓮雖有大山大海,但在日常生活範圍中的公園、綠地卻相當稀少,即便有,公園內也缺乏親子友善的無障礙設計、遊戲或教育空間,十分可惜。 「育」的面向來看,從公共托嬰(育)、家庭教育、閱讀空間3個部份提出觀察與建議。
「樂」的部份,在於花蓮雖有大山大海的自然環境,日常生活的都市鄉鎮區域中卻相當缺乏適合親子遊戲的空間,公園內多是樣板式的遊戲設施,欠缺當地社區、地方文化背景脈絡外,也缺乏能夠讓孩子進行感覺刺激、創意發展的遊戲空間,親子得自行開創遊戲場的情形下,形成如北濱公園沙灘排球場演變成親子沙遊與排球熱愛者相互干擾的現況,建議可規畫專屬親子使用,具遮陽、親子盥洗室的沙遊區,同時開放花蓮縣市部分閒置空間,規劃作為親子共讀或遊戲的場域,發揮更大的使用效益。 此外,讓孩子在野外自由探索、冒險有其必要,但若缺乏野外求生訓練、冒險(體驗)教育的設計,等於放孩子暴露在危險之中,建議相關單位在規劃戶外親子活動時,多增加體驗教育、攀岩、爬樹、溯溪、登山、跳水等經過專業響導設計的冒險教育。同時建議參考《The Big Issue大誌》雜誌第85期〈孩子的地方〉中舉的澳洲Ananda Marga河流學校,在溪流邊、大樹下等自然空間,發展將生態意識融入生活的教育方式,讓孩子野放在自然的過程中,學習尊重生命與自然。 對花蓮兒童友善空間的倡議之餘,同時要倡議青少年友善空間。雖然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兒童及少年以12歲為分界,但在兒童權利公約中第一條明文定義18歲以下都屬兒童,可是花蓮除了一些學校運動場、北濱極限運動公園外,少有適合青少年活動的空間,缺乏相關青少年福利服務措施,這點也希望花蓮縣政府及各鄉鎮市公所有所改善。 由誰設計兒童友善空間? 上述多將倡導重點放在對花蓮公部門提出建議,主要是期許能有更多政府資源投入,大舉改善或增加親子友善空間,但整體社會友善親子環境的營造需要的還包括公、私部門、個人、社群間的共同協作。 比如說水源部落咖啡書屋,由部落單親媽媽與中輟生共同規畫閒置空間作為相互陪伴學習的場域、初英山社區發展協會安排老人與孩童共食,以及光復童工場用自家客廳與當地兒童共同發展出的多元教育課程、荒野親子團發展野外自然體驗教育等等。倘若光是由NGO、NPO或個人經營,若無與政府公部門合作、進行不同組織間的社群串聯,也容易因經費來源不足、人力資源匱乏而難以延續。 建議可參考山崎亮《社區設計》書中所舉的兵庫縣有馬富士公園兒童遊樂場規畫案例,由政府提供空間、資源,找尋專業團隊協調,用參與式設計的方式讓社區居民、兒童、親子都能加入討論,提出確切的需求、具體規畫內容,創造出具地方文化、真正會讓孩子覺得有趣、有歸屬感的遊戲場域。尤其是花蓮人口組成具多族群、多國籍的多元文化特性,希望也能參考本書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公園專案,讓不同文化背景的兒童也都能參與兒童遊戲場規畫過程,透過討論、共同規劃、一起遊戲的過程,在玩樂中創造不同文化理解的可能性。 台灣早就進入少子化、多元文化的社會,如果照顧者並非放任孩子吵鬧,希望能夠有更多的同理心來包容,因為你我都曾經是個小孩,也都有過在某個時間點沒有緣由的吵鬧,不要讓照顧者有太大壓力。照顧責任不該只落在兒童的家長身上,須建立「每個孩子都是大家的孩子」的社會觀念,誠如林蔚昀在《遜媽咪交換日記》中所說:「對小孩友善包容的空間,其實也就是對人友善包容的空間。」,在公共空間對親子多些同理與接納,給孩子們多些尊重、自由發展的空間,相信也將是讓未來台灣社會更具創造力、自尊、自信的基礎。 *參考資料: 1.兒童權利公約-台灣官方版:https://goo.gl/jEiVhR 2.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https://goo.gl/eDfPP。 3.花蓮縣合法立案托嬰中心名冊:https://goo.gl/7rTqSp。 4.宜蘭縣公共托嬰中心:https://goo.gl/URo2js。 5.臺東縣公私協力托嬰中心(台東站):https://goo.gl/32Weu2。 6.《The Big Issue大誌》雜誌 第85期〈孩子的地方〉,台北市:2017年4月。 7.《社區設計:重新思考「社區」定義,不只設計空間,更要設計「人與人之間的連結」》,山崎亮著、莊雅琇譯。台北市:臉譜出版,2015。 8. 《遜媽咪交換日記:一樣的育兒關卡,不一樣的思考》,林蔚昀、諶淑婷著;張上祐繪。台北市:果力出版,2016。 9. 繁花倡議活動花絮: 0830兒童友善空間 https://goo.gl/EVPib5。 *特別感謝:提供相關倡議想法的朋友陳美齡、李志芬、黃啟瑞、O’rip生活旅人工作室、繁花基地工作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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