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賴威任 上星期(8月12日),惜根台灣協會的子凌姊陪同環保署詹副署長應「回藍‧海是生活節」來花蓮辦講座,「孩好書屋」當時在慈天宮廟埕擺起行動書屋,子凌姊逛了逛買了本書支持「孩好書屋」,而她挑選的書是《血淚漁場:跨國直擊台灣遠洋漁業真相》,是「孩好書屋」開店半年來的銷售排行榜首位,顯示大家對漁業現況及漁工人權是非常關心的。
就先從一起國際知名的漁工事件開始説起,2016年的普立茲新聞獎項中,獲得「公共服務獎」的是2014美聯社記者追蹤廉價小蝦捕撈、加工過程,包船前往魚貨來源、距離印尼首都雅加達超過三千公里的班吉那島(Benjina),實地訪問被囚鐵籠中的漁工,並走訪無良雇主以假名埋葬被虐致死漁工的百人塚,過程中保安差點撞沉兩人僱用的小船,花了整整一年時間、冒著生命危險寫出來的7篇長篇調查和兩則視訊的報導,揭開了泰國漁業存在了幾十年的罪惡行徑,詳述雇主在緬甸、柬埔寨、寮國、泰國等地如何誘騙年輕人上船,到上銬、毆打、強迫勞動等細節,記者使用衛星技術追蹤產出的魚貨,發現加工廠位於泰國,再調查加工品船運紀錄,找出最終目的地美國,印尼當局獲報後隨即發動搜索逮捕,最後解救了2000多名被囚禁、被虐待奴役了幾年乃至幾十年的非法移民,其中一名不幸被囚廿二年。因此當我們吃的某一條魚、某一隻蝦,都可能沾染著這個故事的主角們的血與淚:「當人們吃這些海鮮,應該想想我們,以及海底堆積如山的人骨」,當時此篇報導引起世人相當大的震憾及省思。 而在台灣,網路媒體《 報導者 The Reporter》於今年4月所出版的《血淚漁場:跨國直擊台灣遠洋漁業真相》,書中是從2015年8月一宗印尼漁工Supriyanto在台灣遠洋漁船福賜群號的死亡展開調查,從境外聘僱、勞資剝削關係與仲介制度的不平等契約,揭露台灣遠洋漁業不為人知的黑暗面。 台灣在遠洋漁業的實力是全世界有目共睹,2015年台灣總漁獲量約130萬噸,世界排名約25名,其中遠洋漁業約825,024噸,占63.5%。主要漁獲為阿根廷魷、正鰹、秋刀魚、黃鰭鮪、大目鮪、長鰭鮪。遠洋漁業年產值近年都超過400多億元,鮪延繩釣、秋刀魚、魷魚等更是多年都位列全球產量前三名,這些傲人成績的背後,來自各國協助發展漁業的外籍漁工則是功不可沒。 相較於外籍漁工對於台灣漁業發展的貢獻,對於外籍漁工的非人道待遇,台灣船東素行不良早被外界所詬病,就在8月14日有多個勞工團體赴漁業署前抗議,同時提出包括廢除境外聘僱漁工並全面適用勞基法、漁工相關的基本權益法制化、漁業署應說明遠洋漁業條例實施後的執行成果與落實情況等三點訴求。其中現行外籍漁工被分為「境內聘僱漁工」與「境外聘僱漁工」,兩者的差別是「境外聘僱漁工」是依《漁業法》第五十四條第五款規定,訂定《漁船船主在國外僱用外籍船員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相關規定,因此主管機關則為農委會漁業署,而「境內聘僱漁工」適用《勞基法》,主管機關為勞動部,勞動條件相對較佳,但同為漁工卻有兩套標準,因此勞工團體要求廢除「境外聘僱漁工」,並全面適用更保障漁工的《勞基法》,以確保我們吃的每一條魚、每一隻蝦,都不會染上漁工們的血與淚。 台灣遠洋漁業有著輝煌的紀錄,擁有全球最多、高達1500艘的遠洋漁船,這麼龐大的捕撈實力,除了人,其實魚也流著血和淚,只是台灣一直都漠視,直到歐盟出手才開始緊張,揭露台灣在海上所謂的IUU(非法Illegal、無報告unreported及不受規範unregulated)之不當漁撈行為。歐盟執委會在2015年10月1日(台灣時間2015年10月2日)正式向台灣非法漁業祭出「黃牌警告」,當時要求台灣政府必須作出改善方案,不然歐盟市場會施以經濟制裁,禁止進口台灣海鮮。在談判過程中,政府確實做了些許努力,像是遠洋漁業三法(「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及「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就在今年(106年)1月20日施行,其中罰則部分則參考國際採行「剝奪不法利得」及「具嚇阻性」之精神,按違規態樣及漁船噸級別分別處以100萬元至3,000萬元之高額罰鍰,希望達到嚇阻作用,政府希望透過立法與執行讓歐盟理解政府決心,希望於10月就能從「黃牌警告」除名,就看這段時間所做的努力歐盟是否買單。 政府要做的事其實很多,就像是很多人都不太相信的卸漁聲明,不論遠洋或是沿近海卸漁聲明早期沒有依照規範執行,沒有具體正確的統計數字,遠洋漁業如何讓歐盟將黃牌解除?而沿近海漁業管理又如何落實?以個人所在的花蓮為例,就漁業署公佈的《漁業統計年報》來看,在民國102年以前幾乎都沒有延繩釣的統計資料,直到近幾年才又看到相關資料,如此會讓人誤以為延繩釣是這幾年才存在的漁撈行為,其實延繩釣是已經進行許久的漁法,不知被何種漁具漁法捕捉到的魚,牠們被人類食用的犧牲就沒有價值。 這幾天還有一則新聞也值得大家持續關注,就是去年暫緩施行的海洋委員會組織法及機關設立,行政院跨部會議在8月17日敲定「海洋委員會」和所屬「海洋保育署」再加上現有行政院海巡署,於明年(2018年)4月成立「海洋委員會」。從過去到現在,政府組織編制都將「農林漁牧」放置在農委會,即便明年(2018年)組織改後後農委會升格農業部還是如此,因為農業部組織法第1條即開宗明義,農業部的執掌範圍包括農林漁畜和自然保育的業務,表示政府至今仍未認清「農林牧」和「漁」的本質,海洋漁業的「狩獵」本質,與陸地農林牧業的「栽培」就有很大的不同,而海洋流動無界,跨國界的海洋生物廊道、洄游魚類管理,其涉外性質與農田固定範圍、產量可預測等截然不同,管理方式自然也就不一樣。所以儘管未來農業部會將漁業署改名為「漁業及保育署」,但如果思惟沒有改變,依舊達不到漁業永續的目標。現階段看來雖然只有「海洋委員會」,期待在不久的將來,政府組織改造能夠成立含括「漁業署」的「海洋部」以集中管理。 台灣長期仰賴低廉漁工投入及大量捕捉的海洋生物,以此得到漁撈大國的榮耀,但同時卻有背負著惡名,或許是該放下榮耀的時候了。如何好好善待支撐台灣漁業發展的外籍漁工,以及從大海取得適量的魚,得到世人所認可的永續漁業才是台灣應該要追求的。 資料來源: <普立茲新聞獎報導:澎湃海鮮大餐背後的血與淚> https://goo.gl/0K4utF <《漁場血淚》揭示的台灣跨國漁業真相:承擔底層勞動的漁工是中國及東南亞工人> https://asean.thenewslens.com/article/68904 <【走入印尼|仲介篇】台印聯手剝削萬名漁工> https://www.twreporter.org/a/far-sea-fishing-indonesia-agen… <【台灣現場|造假篇】濫捕、洗魚、造假──觀察員眼中的真相> https://www.twreporter.org/a/far-sea-fishing-taiwan-truth <行政院新設「海洋委員會」 明年4月在高雄成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rticle/new/20170817/1184692/ <政府組改 請讓「漁」與「農林牧」分家> http://www.appledaily.com.tw/…/artic…/forum/20170817/1184819 <農業部組織架構今拍板 最快明年1月升格>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67432 #漁工也有人權 #永續漁業是妳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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